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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先交钱后试衣”
 
发表时间:2008-03-07 16:03:00  来源:
 

    本报讯 (记者余雪棠 特约通讯员刘 宣 通讯员杜海珊)特价服装付款后才准试穿,谁知试穿后顾客发现衣服有破损想退货,商家却拒绝退款。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春节过后,商家们纷纷进行换季商品“打折”促销活动,消费者对某些“先交钱后试衣”的销售方式要小心慎重。


案 例
    特价毛衣脱线不退款


    日前,仲恺高新区消委会陈江工商所分会受理了这样一宗消费投诉:市民江女士在市区某商场看好一件毛衣,售货员称该毛衣是促销的特价商品,必须先付款才允许试穿。江女士便交了25元买了一件。可试穿时,发现这件毛衣上有一个小洞并脱了线。江女士当场要求退款,但售货员却以该毛衣是特价商品,而且已经付了钱为由拒绝退款。“一件衣服25元虽然很便宜,但总不能拿着钱买一件质量有问题的衣服吧?”江女士觉得商家这样做不合理,于是向仲恺高新区消委会陈江工商所分会投诉。
陈江工商所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再三调解并向商家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商家最终将毛衣款25元退给了江女士。


现 象
    服装市场“折”声一片


    记者在市区各大商场、商业步行街以及南坛一些商业街看到,春节过后,经历了消费高峰期的服装市场开始大打“促销战”,商家们为了及时清理尾货,引进新款式,纷纷低价格出售各式各样的冬季成衣。一些在春节期间价格为几百元一件的棉衣,现在降至100多元了。据一些商家们反映,他们之所以如此急于出售这些剩余的衣服,一方面是商店需要更换春、夏季的衣服;另一方面担心衣服因为长期积压而造成损失。但是,记者采访中却发现,一些商家打折的服装却不给消费者试穿,有的则要求消费者“买单”后才能试穿,称“不合适可以换其他码数或款式”,但概不退款。


提 醒
    警惕打折商品中的“次货”


    消委会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对某些“先交钱后试衣”的销售方式要慎重。在购买衣服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清质量,购买衣服时不能一看到有促销活动就心动。促销当中可能有便宜实惠的衣服,消费者也常常愿意掏钱包。而有的商家正是抓住消费者这一心理特点,有时会把一些次货混在其中,或者提高价格再打折。对于这些现象,消费者应当学会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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