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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可报考高职院校
 
发表时间:2008-02-26 11:06:00  来源:
 

    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符合广东省安置政策与报考资格、具有高中(中专、中职、技工)毕业资格和专业技能证书的退役士兵可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参加广东省高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报名前须带有效证件到地县(区)民政局审核


    退役士兵可在2月28日~29日,持本人退役证、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技能证书、两张彩色大一寸照片到安置地县(区)民政局申请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经安置地县(市、区)民政局审核符合报考资格后,退役士兵当场填写《广东省2008年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审核登记表》。


    尚未办理身份证的考生可在身份证栏中填写《士兵退役证》上的编号。持有军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技能证书的退役士兵免考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在审核登记表中要填写军级技能证书的编号。参加考试的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时,应将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准考证号码作为证书编号填入审核登记表中。


    报名普通高考前须考取专业技能课程证


    退役士兵报考时间为3月6日~7日。报考地点为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1)安置地民政局出具的《广东省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核准通知书》;(2)退役证或身份证及复印件;(3)高级中等以上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及复印件;(4)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或军级专业技能证书及复印件。


    无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或军级专业技能证书的退役士兵,须在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前,在市教育考试中心先进行“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报考。


    报名时,考生可向市教育考试中心获取登录到普通高考报名网站的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到高考报名系统网站后(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bm)立即修改并记住登录密码,以备在填报高考志愿及查询高考成绩时使用。


    参加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退役士兵,在获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后,于5月20日到原报名点办理证书编号输入及高考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未办理高考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普通高考预报名数据无效。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报考“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省教育考试院将在4月19日~20日对退役士兵单独举办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开考课程为《会计》、《电子》、《机械》、《电工》、《旅游》5门。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2008年4月19日上午9∶00~11∶00。操作技能考试时间为2008年4月19日下午、20日全天。


    总成绩由笔试和技能考试两个单项考试成绩组成。成绩未达到条件的考生不能获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不能参加普通高考的文化课考试。


    退役士兵已经取得军级以上有关专业证书或由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将在6月7日~8日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录取时单独划定退役士兵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单独划定退役士兵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择优录取。在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或被大军市、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在其文化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荣立二等功的,可在文化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荣立三等功或被团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本报记者方莲花 通讯员黄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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