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黄女士:日前,我在市区某大型商场购买了某品牌电磁炉,后因操作不当坏了。我拿回原商场维修时,商家检查认为是人为因素所致,不在保修范围内。所需维修费要我自己掏钱,我同意了。但当我送电磁炉去维修后,商家和厂家却给我报了3次维修费,分别是80元、70元、90元。我该按哪个价付款?
回 声 记者接到市民的反映后立即与该商场联系。该商场负责人经了解后答复记者:当时黄女士拿着损坏的电磁炉来维修,商场工作人员经检测后告诉她,维修费用需消费者承担,维修费为80元,并让黄女士拿去厂家维修。后来厂家的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黄女士维修费为70元,维修好会通知她去拿。当电磁炉维修好后,厂家的另外一名工作人员通知领取,所报维修费为90元。这件事情是厂家工作人员的失误,维修电磁炉同一硬件的报价应一致。对此,该负责人已向黄女士致歉,并按第一次报价让她领回电磁炉。
本报记者黄秀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