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记者对市区大街小巷的园林绿地进行观察时发现,有的绿化树被穿上了“衣服”,其中市区下埔大道10多棵绿化树披上了“黄金甲”,与11月1日起施行的《惠州市城市市容市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有关法规相违背。记者走访市园林管理局了解到,给绿化树“披金挂银”的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
记者观察:绿化树被钉上钉子晒拖把
据了解,《标准》规定,各类树木及园林绿化设施上无吊挂、拴挂、晾晒物品,无乱贴、乱画、乱刻、乱涂写。但市区一些绿化树,却常常被商家“装扮”一番。
市区南坛东路一家商铺门前的一棵榕树,被钉上了一颗颗长短不一、不同大小的钉子,上面还晾晒着3块抹布,挂着4个拖把。
市区下埔大道一段不到100米的人行道上,绿化树被人用金色的纸包住,仿佛给绿化树披上“黄金甲”。记者数了一下,披上“黄金甲”的树共有16棵,每棵绿化树身上都钉有十颗八颗钉子。
据市园林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因为这种金纸透气性很差,不利于树木吸收和蒸发水分,时间长了树木会因为树体缺少营养而死亡。
部门说法:商铺在绿化树上吊挂物品时有发生
市园林管理局园林管理科负责人说,目前市区绿化树吊挂物品主要发生在商业繁华地带,部分商铺在绿化树上吊挂、拴挂、晾晒物品的现象时有发生,乱贴、乱画、乱刻、乱涂写的现象相对严重。
“我们每个月都要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每天进行日常检查,接到举报或发现给绿化树包金纸等违规行为,我们会迅速督促负责该路段的园林公司进行制止,并对业主进行批评教育。”该负责人说,城市园林绿地的管理工作具体归园林公司管理,如果园林公司所负责的路段出现类似的违规行为,该局将对其进行扣分处理。
“虽然乱砍乱伐树木的行为已经减少,但是利用晚上破坏园林绿地设置广告招牌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该负责人还说,“园林绿地管理抓现行难,找证据难是造成管理困难的主要原因。”
市民建议:商家要自觉爱护绿化树
市民郑雷谈到此问题时说,大街小巷的绿化树是城市的脸面,在绿化树上吊挂、拴挂、晾晒物品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容易让人对城市居民的素质感到怀疑。所以,每位市民都应该提高爱护绿化树木、绿地的意识。
居住在市区下埔的朱艳萍女士说,我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市园林绿地是社会的一个窗口,其能够直接反映本城市文明水平,爱护城市园林绿地是文明的体现。不仅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商家们也要共同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中,遵守相关规定,爱护园林绿化树木及绿地。
本报记者王开尧 通讯员林小龙 陈 锐
园林绿地管理标准
《惠州市城市市容市貌标准》第3项规定:
1、街道树木要栽植整齐,无缺株、死树,无病虫害,树叶清洁,树窝内无杂物,树池完好。行道树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影响交通指示标志、路灯照明和电力、通信管线及周边建筑物的使用。
2、临街绿地、街道游园、花坛、公园花池整洁美观,无废弃物,树木花草管理良好,无枯枝、死树、杂草,及时防治病虫害。
3、公园、街心花园、主要街道景点、文化和购物广场的绿化,应造型美观、特色鲜明,并保持完好、整洁。
4、雕塑小品、游乐设施、射灯、坐凳、喷水池、护栏等各类园林绿化和亮化设施应保持完好、整洁,水体清澈,无杂物漂浮。
5、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应因地制宜实施垂直绿化。单位、居民区的庭院绿化和阳台绿化应经常管护,绿化、美化效果明显。
6、古树名木及各种珍贵树种有保护措施,应设置明显的保护标志。
7、各类树木及园林绿化设施上无吊挂、拴挂、晾晒物品,无乱贴、乱画、乱刻、乱涂写。
8、无擅自砍伐、修剪和迁移树木、损毁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为。
(王开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