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范元兴 通讯员林 斌 万 涛) 2006年春运,公路直达班车票价浮动政策有变动,即从前几年的节前15天上浮幅度不得超过65%降为55%。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交通局获悉的。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5]224号文件精神,春运期间,我市公路客运票价继续实行上浮政策,以充分调动公路客运经营者参加春运的积极性。在充分考虑燃油价格上涨等成本增大因素的前提下,为构建和谐社会,减轻返乡群众的经济负担,我市市区发往各地的直达班车票价,春节前15天(1月14日至1月28日),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下同)上浮不超过55%;其他地区发往各地的直达班车票价,上浮不超过45%。春节后25天(1月29日至2月22日),我市发往各地的直达班车票价,上浮不超过45%。
普通班车客运票价,春运期间跨县(区)、市、省营运的,上浮不超过40%;在本县(区)内营运的可按平时允许上浮的幅度上浮,即上浮不超过30%。
春运期间,公共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票价一律不准上浮。
另据悉,省交通厅交费[2005]821号文规定,凡参加公路春运的省内19座(征费座位)及以上的客车,可享受免征10天的客运附加费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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