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4日惠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惠州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和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品谋
市人民政府向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交了我市2007年预算草案及《惠州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大会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根据代表们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对我市2007年预算草案及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06年,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的决议,以科学发展观统揽财政工作,认真贯彻稳健的财政政策,坚持依法理财,强化财税征管,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深化和完善财政改革,加大政府财力资源整合力度,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全面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市一般预算和市本级一般预算都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但是,我市财政工作和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税收结构不够合理,免抵调增增值税占一般预算收入增收比重偏大,建安、房地产行业税收占地税税收总额比重过大;部分重点税源出现萎缩,有一定规模的税收增长点不多,财政收入要实现持续高速增长的后劲不足;政府负债还债压力大,财政运作困难;部分县镇财政仍相当困难,财政资金调度紧张;财政风险依然存在。对这些问题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本级预算草案,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财政、稳健财政政策的要求,坚持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保障了政权机关正常运作,确保了重点支出和人大议案办理的资金需要,加大了对“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公共卫生、科技、生态和环境保护等薄弱环节的投入,新增财力的70%用于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支出结构朝公共财政方向进一步优化。计划和预算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本级预算草案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和我市实际,总体安排可行,措施适当。建议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市本级预算草案,批准《惠州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为完成好2007年的预算任务,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税收征管,拓宽聚财思路,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严格依法治税,积极组织收入,开展并认真做好经济税源特别是重点税源的深入调查摸底,确实掌握全市税源分布和变化情况。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征管和监控力度,加大检查和稽查力度。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重点对税收与产销不成比例的企业进行调查与跟踪。通过加大纳税评估力度,特别是对连续亏损户、低税户和零申报户的评估力度,认真查处各种逃税、骗税、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应收尽收,努力构建和谐、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和规范对非税收收入的征管,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积极推进部门综合预算,切实做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增加政府可调控的财力。进一步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加大政府资源整合力度,提高市场机制运作程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型财政机制及其配套措施。充分利用人民币升值的机遇,鼓励在惠出口企业增加内销,增加财政收入。
(二)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规范财政供给范围,建立科学用财机制,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支出体系,集中财力重点保障建设和谐社会、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需要,努力向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确保财政资金安排体现民生,符合民意。调整政府投资结构,重点投向农村,投向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投向社会公共公益事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把好财政资金分配关,严格按照预算的范围和内容执行支出预算,维护好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努力探索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在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和正常运转的基础上,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行政事业经费的增长。
(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着眼于区域经济发展,积极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和灵活运用财政政策,破解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瓶颈。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财税政策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和做强市场主体。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引导企业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的生产模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继续保持或适度增加对山区县的困难补助,促进山区经济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扩大居民特别是农民和城镇中低收入者的消费,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支持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四)加大支农力度,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抓住当前经济发展较快和财政增收较多的时机,继续巩固、完善、加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实在在为农民办一些实事。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农结构,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出发,正确把握财政支农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努力把资金投向农村发展中基础性、关键性的环节。加大用于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业科技投入,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工作。增加农村公共卫生投入,努力改变目前农村公共卫生设施条件较差的状况。支持农村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快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监督机制。加大对支农资金的检查监督力度,督促县区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建立健全落实县区解决农村“一保五难”资金的考核机制。积极探索整合各种支农资金的新方式、新方法,切实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规范财经秩序。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确保财政政策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运行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效益性的监督途径,逐步完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的财政资金运行监控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加强产权交易管理,规范对财政性投资重点工程的监管。积极稳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项目绩效预算管理新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的作用,切实提高投资评审质量。积极研究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推动财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六)以建立公共财政为目标,坚定不移地深化和完善各项财政制度改革。以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需要来合理安排公共支出的优先顺序,将“生产建设财政”转向“公共财政”。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财政机制,理顺和规范政府间的分配关系,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壮大乡镇财力,促进我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使我市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居民内部差距全面缩小。以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继续推进和完善部门预算、财政投融资体制和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完善包括预算外资金在内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扎实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建立和完善一套既符合我市市情,又较为规范合理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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