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截至目前,惠州超霸电池有限公司和惠州先进电池有限公司曾被诊断为镉增高观察对象的员工,其中27人尿镉复检已恢复正常;诊断为职业性慢性轻度镉中毒的员工得到省职业病防治院的精心治疗,近期将全部出院。
员工
“我打算在‘超霸’干到退休”
“去年11月出院后,我继续回到惠州超霸电池有限公司上班,并与公司签订了长期合同,我打算在‘超霸’一直干到退休。今后我的身体如有反复,公司也承诺负责到底。”日前,记者在惠州超霸电池有限公司采访张爱春时,她这样对记者说。
张爱春告诉记者,她是湖南人,1999年3月进入惠州超霸电池有限公司,在镉电池生产车间工作。2004年5月,她被省职业病防治院诊断为慢性轻度镉中毒,当年6月被送至省职业病防治院住院治疗。经过1年零4个月的治疗,她几项关键指标都低于诊断值,被获准出院。今年8月,她和其他3位出院的员工复检后发现,她的镉含量还是高于正常值,但其它指标都正常。
“在省职防院治疗期间,我们每个月可以领平均工资,公司还给每人每月300元营养费、30元通讯补贴。正常上班后,公司给我调了合适的岗位,除工资外,每月继续给280元的营养费。”张爱春表示,除对自己的身体状况仍有担忧外,她对公司给予的待遇还是比较满意。
该公司另一位女员工陈春兰当年也接受了镉含量检测,她的指标都在正常范围内。
“发生镉增高事件后,你为什么还留在超霸公司上班,你不担心也会染上职业病吗?”记者问陈春兰。“镉增高事件发生后,工厂马上停止了镍镉电池的生产,转型生产环保镍氢电池,听说这种电池对健康没有危害。况且,工厂为工人加强了防护措施,发给我们的劳保用品都很齐全。所以,我们就放心地留了下来。”陈春兰坦言。
据市卫生局副局长喻超英介绍,2004年镉增高事件发生后,该局当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对“超霸”、“先进”两企业提出了警告,罚款16万元,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两企业停止产生职业病的镉作业危害。两企业接受处罚后,于当年6月永久停止了镍镉电池生产,并进一步完善了职业卫生安全生产体系。同年11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工厂进行检测,未检出氧化镉。
企业
为相关员工支付各种费用逾3700万元
在超霸公司,记者见到了该公司副总经理王伟宏。
“公司当时承诺每年对镉观察对象进行复查。今年有部分镉观察对象反映没有接到复查通知,是什么原因?”记者询问。
“镉增高事件发生后,公司作出方案,由企业负责安排镉观察对象每年进行一次镉复查,直到他们身体恢复正常。为保证每年复查的医疗及其它费用,企业已设立‘金山电池工业安全信托基金’。去年和今年,企业都安排了大部分镉观察对象进行复查。因去年部分接到通知的观察对象没来复查,今年由于还来不及通知,146名观察对象就向法院提出诉讼,经法院调解,企业和员工已达成协议。我想,工厂很快会通知他们复查的。”王伟宏这样解释。“目前我们已着手安排,计划分5批安排今年未复查的员工在明年元月初进行复查。相关通知将在近日发出。”王伟宏补充说。
记者提到,接受复查的部分员工对安排他们在招待所提取尿样表示不满。王伟宏说,这是厂方考虑体检员工从各地返回惠州,从方便员工吃、住且便于统一采样而作出的安排。
王伟宏表示,公司对员工一直是以负责的态度对待。镉增高事件发生后,在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下,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关于超霸、先进两家电池厂部分员工血镉、尿镉增高事件的处理方案》,明确劳动关系处理、经济补偿等问题。公司明确表态:愿意继续留在公司上班的,公司都欢迎,并安排合适的岗位;选择离开的,公司也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其中经济补偿的金额均高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水平。现在还有相当部分镉观察对象留在公司上班,公司会对他们负责到底。
“当时,企业把处理方案送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时,我局依法依规,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处理此事。有政策依据的或擦政策边的,都就高给工人,如:工人提出的超时加班和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工人住院工资等问题,没达到国家和我市规定的,我们都作出了处理。员工们对处理结果都很满意。”谈起两年前为维护工人权益所做的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处理此事件的副局长骆紫萍还记忆犹新。
据骆紫萍介绍,“超霸”、“先进”两企业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员工作出调岗或请假的安排,对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按国家的规定对不同情况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另外,企业还主动提出在法律规定外的经济补偿,向员工一次性发放3000元或8000元不等的补助金。据厂方称,至今企业对镉增高事件已支付各种费用超过3700万元。
专家
患尿毒症女工死于镉中毒没有依据
曾在惠州先进电池有限公司工作的四川女子付洪琴今年初因尿毒症死亡。近期,某媒体称是镉中毒导致了她的死亡。这令部分镉观察对象和慢性轻度镉中毒者产生了强烈不安。
记者了解到,付洪琴是2002年3月进入惠州先进电池有限公司组合部工作的,不直接接触镉。据当初负责给付洪琴治疗的市中心人民医院肾内科主治医师黄成文介绍,2004年8月17日,付洪琴因脚部浮肿4个多月住进市中心人民医院。镉增高事件发生后,因她曾在相关电池厂工作过,为了证明她的病情是否与镉有关,2004年8月18日,有关部门把她的尿样送省职防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尿镉正常,其它相关指标也正常。同年9月初,该院对其提取肾组织送中山医科大学活检,检查结果为硬化性肾炎样改变IgA肾病(属自身免疫性肾病),出院诊断是IgA肾病、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上呼吸道感染。2004年12月,付洪琴自愿出院回老家。
省职业病防治专家、省职业病防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丘创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判断是不是职业病,必须按职业病诊断法定程序办,即由当事人或家属提出申请,相关机构受理后,组织3名有资格的医师对其进行诊断。截至目前,没有任何一个职业病诊断机构对付洪琴作出相关职业病的诊断。所以,说付洪琴因镉中毒导致尿毒症而死亡是没有依据的,也是不科学的。
有不少镉观察对象关注:被诊断为观察对象的女工周华琼,其女儿生下来后全身乌黑,这是否受镉的影响?
记者查阅了当时的病案记录,周华琼于2004年10月12日在市中心人民医院生下女儿。在孩子出生后的第3天,该院皮肤科黄文富医生为孩子进行了会诊,诊断结果是“蒙古斑”。另据有关方面介绍,周华琼曾多次带孩子到香港找专家会诊,诊断结果也同样是“蒙古斑”。
“蒙古斑是常见的,目前没有文献报道说蒙古斑与镉有关。”丘创逸这样对记者说。
记者提到接受复查的员工中有些人对“超霸”公司组织他们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查有疑问。丘创逸指出,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省卫生厅批准具有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资质,是有资格承担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的。
负责慢性轻度镉中毒患者治疗的省职防院主任医师陈嘉斌告诉记者,目前排镉还没有特效药,现主要是对病人进行对症治疗,保护肾功能。目前,在省职防院治疗的4人都恢复得很好,相关指标都降到诊断值以下,且没有发现肾功能受损害,近期都可以出院或转到门诊治疗。“镉增高观察对象需要每年复查,直至达到正常人标准为止。”陈嘉斌说。
本报记者冷 敏
新闻回放
2004年5月,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对惠州超霸电池有限公司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发现部分员工出现血镉、尿镉增高现象。之后,同属一家集团的惠州先进电池有限公司部分员工也出现同一现象。省职防院对两企业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1021名员工进行检查,发现其中177人连续两次尿镉测定超过正常含量,被诊断为观察对象。根据国家《职业性镉中毒诊断标准》,另有2人被确诊为慢性轻度镉中毒。市委、市政府从关心工人身体健康的高度,自6月19日起,由市有关部门分期分批安排这两家企业血镉、尿镉增高员工到省、市多所医院住院观察、检查治疗。
为处理好该事件,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并成立了市处理工人镉增高事件领导小组,市政府还组织市卫生、经贸、劳动保障等部门多次深入企业、医院了解工人思想动态,认真做好有关宣传解释工作,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细致扎实的工作,使事件得到妥善的解决。
(冷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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