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夙伟
最近各大网站论坛出现署名为“黄伟木”的一系列文章,讲述作者自己卧底制衣厂,用半年时间搜集证据再举报厂家的经历。“我循规蹈矩地工作,强忍病痛顽强坚持了半年,就是为了收集到充分的证据。”
“黄伟木”在文中说,“我不明白,为什么法律明明规定了,却有那么多权利没有人去保护呢?”分析个中原因,其一是打工者无论是直接诉诸老板,还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都可能饭碗不保;其二是取证难,对于一个普通员工,不可能掌握更多的物证。对于大多数想养家糊口的打工者,一般不敢冒搜集证据的风险,而到忍无可忍之际,却又苦于当初没有收集和保存证据。因此,吃亏的总是打工者。
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劳动者处于弱势的地位。因此,关键还在于改变不公平的劳资关系,使劳动者能够无后顾之忧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譬如,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对用人单位针对维权者的报复性措施,有干预监察的手段。有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劳动者的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处境才能得到较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