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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相助减少“两抢一盗”
 
发表时间:2008-08-15 10:47:00  来源:惠州日报
 

鸣 之

 

    时有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犯罪学研究告诉我们,违法犯罪活动虽是客观存在的,却可以通过人们主观能动的防控来减少。如果说,市民的参与意识提高是社会治安向好的特征,那么强化并普及广大民众的自防、群防和社会治安防控技能,当是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的基础工作。

    近年来,笔者曾走访过许多被盗或被抢的当事人,也接触了一些“两抢一盗”违法犯罪嫌疑人。尽管案情多样,但在这些被盗被抢的当事人中都有一个相似的共性:那就是普遍缺乏治安意识、常识和基本的治安防范技能;而犯罪嫌疑人的回答是:一般情况下,先寻找那些防备意识较差的人,再寻找作案时机。有两则案例可说明问题:一则是某住户旅游回来,发现家门被撬报案,警方调查时邻居说曾看到有人进出,以为是主人在搬东西。另一则是某主人外出,途中接邻里电话询问是否在搬家。主人顿觉不妙,请邻居代为报警,警察赶到,人赃俱获。两则鲜活的事例生动地说明了邻里老死不相往来与互相守望抓群防两个截然不同的结局。从现实来看,一些案件之所以发生,除去违法犯罪客观存在的外因,其中不乏当事人自身防范意识薄弱的原因。据笔者了解,有些单位舍不得花钱聘请专职保安员、组建安保队伍,没有购置必要的防盗报警器材、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等。众所周知,自防是指个人或单位主动做好治安防控工作;群防是指民众、邻居开展治安互帮互助活动,单位要依法落实内部安全保障工作;社防是指各级党委、政府“舍得花钱买平安”,构筑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因此,只有多管齐下,才能最大限度减少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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