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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瑞灼
华南虎照公布已8个多月。6月23日,法律学者郝劲松来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起诉陕西省林业厅,称其拖延公布虎照信息,请求法院判决其重新公开相关信息,并进行书面道歉(详见6月24日《东江时报》12版)。
提起郝劲松我们并不陌生,他是许多人眼中的诉讼狂人。有人称他为“维权斗士”,有人则视他为“刁民”。因为地铁站不设计厕所,乘客无法如厕;火车上就餐、购物或乘客退票时讨不到发票之类的小事,从2004年夏天开始,他先后7次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北京铁路局等单位告上法院,最终成功迫使铁道部结束了中国火车不开发票的历史。
作为一个法律学者和律师,郝劲松为何要为了那些看似与他毫不相干的鸡毛蒜皮的小事,与国家部委、政府部门过不去,不惜耗费宝贵的时间精力当“刁民”,频频把他们告上法院呢?他说他不是为了牟取私利,而是为了公众的利益在战斗。他就要“通过个案,打倒一个,解放一片”,试图以一个法律人的努力推动社会的进步,来维护公民的权利,捍卫法律的尊严。
回到华南虎照事件上来,其发生至今已有8月有余,有关部门却迟迟不能给公众一个交待,这一事件早已超出虎照本身,而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形象和诚信问题。与此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开始实施,有关部门能否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向公众敞开信息的大门,这是公众十分关心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郝劲松提起公益诉讼,目的在于以法律手段逼出华南虎照真相,也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起到一个良好的促进。
权利的获得需要争取,更需要付出成本。如果没有人勇于付出成本,权利只是“水中月、镜中花”,一个法治社会的建设也同样如此。面对社会上存在的种种不合理规定和不公正的现象,我们需要更多的人像郝劲松那样勇敢地站出来,以法律的武器捍卫权利,来破除一个个不合理的规定、惯例,来维护我们的权利,营造更加民主、文明、法治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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