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华华
《功夫熊猫》这部以中国“国宝”为主角的好莱坞动画大片,连日来在国内引起了前所未有的震动,甚至引发一连串的“抵制与反抵制”闹剧。透过种种议论,最令国人羞愧并引起反思的似乎是:为什么拍出《功夫熊猫》的“又不是我们”?
其实,真正对该问题进行追根溯源,我们最终会惊奇地发现,诸多反思线索必将指向一处——国务院6月5日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在新制度经济学派看来,“好”的产权制度是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这种思想早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共识。与此同时,知识产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通常,知识产权比其他财产权更容易受到侵害,因而,产权制度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影响也格外显著。
毋庸讳言,我国多年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欠下了许多“旧账”,其原因主要归咎于: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结构偏重于低端制造业,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更重视有形财产,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却长期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保护不力。因此尽管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传统文化,却难以有效地对传统文化进行产业化,使之成为走向世界的文化商品。
我们近年来总是十分悲哀地陆续发现:《功夫熊猫》、《花木兰》等动画大片出自美国,《三国志》系列电子游戏出自日本。对此,借用“落后就要挨打”这句名言,我们自身落后而导致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旁落,岂不等于被人狠狠打了一记无形的耳光?
幸运的是,我国已于今年6月5日正式出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这充分表明知识产权已被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可以预见,惟有切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高国内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水平,并极大程度上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动,我们才有望实现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与高度发达,才有望实现知识产权领域的繁荣兴旺。
假以时日,一旦在影视制作领域形成完善的市场环境,各种资源要素都活跃其中并发挥积极作用,谁还敢说我们拍不出《功夫熊猫》、《花木兰》呢?最后,还需郑重指出的是——除此以外,我们别无它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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