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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警情目的在于解决问题
 
发表时间:2008-06-06 09:25:00  来源:
 

    谭迎疆

 

    6月3日,《惠州日报》首次公布了我市“两抢一盗”月度案情。据悉,为更好地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今后,每月还将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案情。一石激起千重浪。消息甫出,市民普遍反响强烈,有赞有弹。在笔者看来,治安信息源于社会,又反馈社会,这无疑使公众知情权得到了充分满足和尊重。


    众所周知,违法犯罪是社会诸多矛盾和消极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几年前,曾有学者运用数学模型法,对广州市的社会治安形势预测和犯罪常态作了深入的研讨,得出的科学结论是:进入21世纪,广州经济社会将迎来新一轮的全面快速发展期。随着各项经济指数、社会财富等的不断增长,社会人员结构复杂并日趋多元化,转型中的广州即将迎来一个刑事犯罪高发期,案件在一定时期内会以略小于GDP的增幅增加;近年来,由于严打严防等因素,广州已经进入一个社会治安稳定期。辩证地看,一个阶段内的案件是既不可能一直上扬也不会无限下降,维持在一定幅度的上下波动都是正常的。相信同样处于珠三角经济圈的惠州也不例外。


    发案多少,是反映一个地方社会治安的“晴雨表”,但不是衡量治安的惟一标准。不妨以某个乡镇为例,如上个月经常发案,这个月发案明显减少,老百姓心中自然会认为现在的治安比过去好多了。这是一种最为直观、最感性的治安知觉,亦叫安全感。所以,它通常被人们普遍拿来简单地表达治安的好与不好。其实,评判地方治安状况有一整套科学的综合评估体系,包括人均经济指数、GDP指数和刑事犯罪水平、万人刑事案件年均发案率、八类暴力性案件比重、多发性案件增长速度以及公众安全感等各类指标的综合衡量。联合国有关犯罪颇有代表的“双高理论”表明:当经济处于高速增长,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3000美元至4000美元时,犯罪行为就处于高速增长时期。因而,理性地看待发案数,对我们客观评判社会治安是有帮助的。


    不久前,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指出:“看一个地方的治安好不好,不是看立案数,而是要看老百姓的感受。老百姓感受好,立案高一点,治安也是好。老百姓感受不好,立案数很低,治安也是差。”此次公布的警情,使我们进一步看到“两抢一盗”案件在各县区的差距。事实上,发现问题,目的在于更好地解决问题。笔者认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在即,着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将是我们治安工作的一个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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