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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广阔
近日,南京市民张先生接到了一条来自某商业机构的短信:“……向您征求短信发送许可,若您不需要我们的短信服务,请回复完成取消。”张先生觉得有点儿“晕”:“通常的思维模式是,同意接收我才需要回复;不同意就不用回复了。现在正好反过来,怎么看都觉得别扭。”
对这些发送短信的商业机构来说,可谓是里外都是理,左右不吃亏;而对无缘无故收到短信的手机用户来说,却只有接受垃圾短信的骚扰或者花钱“消灾”两种选择。你说,如此“不回复即默认”的做法,不是强盗逻辑是什么?
手机是人们自己花钱买的,不经过公民的允许,任何商业机构和个人都没有权利私自往上面发送任何形式和内容的商业短信。对于需要不需要这类短信服务,决定权应该掌握手机用户手里,而不能掌握在商业机构手里。面对这种缺乏道德和责任的“强盗行径”,仅仅依靠手机用户自己的力量似乎很难根除。因此主管部门不能对此坐视不管。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应该追究负责这个环节的部门和机构的责任,还消费者一个公平、公正、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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