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北京法院院长会议透露,北京市高院将建立司法救助基金,以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信访案件将纳入救助范围,生活困难的诉讼当事人也将得到救助。
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单纯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这样的救助模式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则是通过“基金”的运作模式直接对当事人予以经济上的救助,比“缓交、减交、免交”政策更能体现出对当事人的人文关怀。从司法救助的长远建设上看,无疑也能够逐步完善司法救助体系,规范司法救助的范围,让更多生活困难的当事人、信访人切身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运用基金的管理模式开展社会各项救助工作,是未来发展之趋势,也是由过去的行政性救助向社会公益化救助转化的重要平台,而且运用基金的管理模式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能够解决很多政府部门、司法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操作起来也更加灵活和方便。
(作者唐卫毅,摘自《法制日报》)
(请本栏作者与本报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