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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规避新法行为不必过分担忧
 
发表时间:2008-03-07 15:59:00  来源:
 

    《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华为要求万名职工主动辞职、沃尔玛进行突击裁员、泸州老窖以劳务派遣代替正式用工等一系列规避《劳动合同法》的事件损害了劳动者利益,让许多人深感不安,他们强烈呼吁弥补新法生效前出现的执法空白。


    其实,细究起来,华为要求万名职工主动辞职等一系列事件之所以受到苛责,并不是完全因其有规避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企图,而是这一系列事件在本质上已经违反了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规避即将实施的法律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道德问题。只说明了规避者道德水准的欠缺,并不意味其不愿意遵守和落实法律。我们不鼓励,更不怂恿规避即将实施的法律,但是,我们也不应当为规避新法的行为感到过分担忧,甚至恐慌。规避即将实施的法律,至少表明规避者学习和研究了即将实施的法律,表明规避者愿意服从法律的权威,愿意遵守和落实即将实施的法律。所以,我们大可不必对规避者有“狼来了”的忧虑。


         (作者刘新林,摘自《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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