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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须配套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08-02-22 09:19:00  来源: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掀起的轩然大波在法律界激起了层层涟漪,给我国立法部门带来了难得的启示。譬如,立法部门在第一时间积极发挥其在解释法律方面的主导作用,及时对相关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不但有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减少不必要的学理解释,同时也可以有效地遏止一部分企业规避法律的行为。与此同时,立法机关应该改变重立法、轻配套的做法,及时出台与立法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劳动合同法》主要还是一些程序上的规定,且原则性规定过多,应当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性文件,有效堵塞法律条文的空隙,使企业规避无门。


           (作者丁伟,摘自《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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