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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两抢一盗”是重要民生工程
 
发表时间:2007-12-05 09:26:00  来源:
 
    11月28日上午,我市打击“两抢一盗”的“东江亮剑”专项整治行动正式启动。1200名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和治安联防员在市体育馆广场举行誓师大会后,各种警车队伍在市区进行了威武雄壮的大巡游,我市亮起的严打利剑直指“两抢一盗”犯罪分子(见11月29日《惠州日报》)。
    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在不久前召开的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讲到“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时,郑重提出,要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的“东江亮剑”行动,就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一项改善民生的重要工程。
    毋庸讳言,这些年来,我市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谐之风劲吹的同时,治安状况依然严峻,特别是“两抢一盗”案件时有发生。上世纪90年代,曾流传一个说法:“没有被偷过单车的人不是惠州人”。这些年来,换成了“没有被盗抢过的人不是惠州人”。这一说法未免有些夸张,但被盗抢过财物者确实不是小数。笔者家人及亲属被盗抢过者占的比例就非常之高。尽管经常提醒要防盗防抢,但还是防不胜防。从社会现象来看,现在,装修房子不敢不装防盗网,买了新车不敢不装防盗器,住宅小区不得不装防盗监视系统,生产和销售防盗设备已成了一个新兴行业;有车一族不敢随处泊车,女同志不敢轻易带包上街,到银行取款更是提心吊胆,等等,已成了人们的普遍心理。在民众生活水准大幅提高的今日,人身、财产安全却成为人们关心的重要热点问题。如果缺乏安全感,幸福指数又怎么提高?因此,开展严打“两抢一盗”的“东江亮剑”行动是件大得民心的事。
    “两抢一盗”不独我市存在,其他地区也同样严峻。此类犯罪分子有流窜作案的特点,哪里打击不力、防范薄弱,他们就会往那里流窜。当前,周边市和其他许多地方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保一方平安,对“两抢一盗”犯罪行为纷纷采取严打措施。如果我们不亮出“利剑”,形成高压态势,那么我市很可能就会成为作案分子的“洼地”,使原本已不容乐观的治安形势变得更为严峻。我市及时启动“东江亮剑”行动,与周边城市实行严打联动,不仅对本地犯罪分子是个有力的打击,对于防范外地犯罪分子到我市流窜作案也是十分必要的。
    在启动“东江亮剑”行动的同时,我市还出台了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的《奖励办法》。办法规定,群众每抓获1名“两抢一盗”犯罪分子,市政府奖励1万元,对提供线索者奖励1000至3000元。这一办法是借鉴了外地的成功经验后出台的,在我市打击“两抢一盗”史上是个新的突破。它既是对见义勇为者的鼓励和奖赏,也是对他们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的突出贡献的一种回报。常言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外地采取这样的措施后,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我相信,我市的奖励措施,对发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当然,任何一项措施都不可能尽善尽美,任何一个严打行动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但只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舍得投入,坚持不懈地对“两抢一盗”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我市治安状况就会大大改善,百姓企盼的安全感就一定会有效增强。(林原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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