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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爱心”名义行“促销”之实
 
发表时间:2007-12-05 09:25:00  来源:
 
    近日,市区某大型商场开展献爱心活动,打出“你捐衣,我送券,齐把爱心献”的口号。主办方称凡顾客献爱心、捐赠一件干净无破损的衣服,即可在该商场换取一张10元抵用券,两件就换两张,依此类推。商场将在活动结束后将衣物捐赠给贫困山区。
    有朋友看到活动宣传海报,觉得挺好,这样即可以为不能穿的旧衣服寻个好去处,不至于造成浪费,还可以获得商场抵用券的小回报,一举多得,何乐不为?朋友于是回家翻箱倒柜,把家中的旧衣全部整理出来拿到商场,却被告知,捐衣所换取的10元抵用券须在该商场消费满100元后方可作为现金抵用。朋友一共捐赠了20多件旧衣服,如果要将20多张抵用券使用完的话,就要在该商场消费2000多元。朋友顿生上当受骗的感觉,一气之下当场把抵用券全部扔掉。
    寒冬天冷,这家商场能够想到为贫困地区缺衣的人们组织一次捐赠衣服的活动,本来是一件又好又实在的举措,可以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消费者的支持和信赖。广大顾客都有向善之心,即使商家没有所谓的“10元抵用券”,相信也会有很多顾客将家中旧衣捐赠给贫困山区。而这种以“爱心”名义行“促销”之实的行为,利用和欺骗了顾客的向善之心,让顾客“心凉”。要知道,顾客的眼晴是雪亮的,掀开“献爱心”这层“善意”的面纱,顾客看到的是商家赤裸裸的逐利行为。这样一来,不但捐衣活动的意义大打折扣,商家在顾客心目中的形象也必大打折扣,实在是弄巧成拙!  (田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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