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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纪委监委多举措增强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自觉性

  近期,龙门县纪委监委联合龙门县人民法院开展两场“庭审观摩·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80多名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此举是龙门县纪委监委开展纪律教育、实现常敲警钟绷紧纪律弦的重要途径之一,旨在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履职的自觉性。

  近年来,龙门县纪委监委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如通报违纪违法案例、参观廉洁文化教育或警示教育基地、旁听案件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做实以案促改,取得一定成效,为推进新时代龙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吹响了“冲锋号”。

  办理一个案子 教育一批干部

  一场庭审,教育庭上庭下。在“庭审观摩·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现场,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环节,清晰还原了某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邓某某和某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第四组原组长何某某的犯罪事实。在安静严肃的氛围下,现场旁听人员认真聆听,体悟其中的纪法原理,进一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

  “看到曾经熟悉的同事坐在被告席上,感到惋惜和心痛。通过此次旁听庭审,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慎独慎微,绷紧纪律之弦,以案为鉴,常敲警钟。”一位现场旁听人员有感而发。

  “每当龙门县纪委监委查办的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我们都会组织案发单位干部职工和其他单位同类型同岗位的相关人员旁听庭审。”龙门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庭审观摩教育活动是县纪委监委开展警示教育的一项常规动作,通过现场旁听,让干部感受法庭的威严和加深纪法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以案示警,达到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据了解,2020年以来,龙门县纪委监委联合县人民法院组织7场“庭审观摩·以案说法”旁听庭审活动,参与旁听人数达250多人次。

  为进一步督促组织案发单位和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龙门县纪委监委会组织案发单位和党组织针对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如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被党纪处分案例,教育警醒案发单位干部职工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达到“办理一个案子、教育一批干部、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一地发展”的社会效果。

  着力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龙门县纪委监委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震慑的同时,着力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督促案发单位做实以案促改。

  龙门县纪委监委曾经查办两起社保系统干部挪用贪污社保资金涉及职务犯罪问题的违纪违法案件。该县纪检监察机关从查办案件入手,深入剖析、查找根源,督促案发单位第一时间自查自纠,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推动主管监管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深化改革,推动解决社保领域系统性腐败问题;督促惠州市社保局龙门分局通过加强个人账号密码管理和提高业务经办规范性等多种措施堵塞制度漏洞,并加强对村(居)社保服务平台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大对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的防控力度,严格控制、防范社保基金支付风险,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此外,龙门县纪委监委对发生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案的单位,以书面形式提醒、督促案发单位及时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由案发单位领导集中阅看相关违纪违法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材料或忏悔书等警示教育资料,由领导班子结合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反思严重违纪违法案发生的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案例,讲清楚自身是否有与“案中人”一样类型的问题,深刻吸取教训,并从个案出发查找本单位管理监督上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通过召开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惠州日报记者黄宇翔 通讯员龙纪宣

编辑: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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