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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

  日前,记者从龙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即日起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龙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前往龙城第二小学、龙城第三小学等校园周边开展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劝导教育。当天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98宗,其中摩电违法234宗,查扣摩电79辆,其他违法行为64宗。

  行动中,执勤交警采取“定点+机动”的整治模式,以辖区校园周边、主要道路以及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牌无证、超速超员、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在执勤现场,记者看到有部分家长和学生还存在安全意识薄弱、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等情况,执勤民警查处多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营造文明交通环境需要全民共同参与。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打造安全有序、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我们共同的心愿。”龙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中队指导员谢凤英呼吁广大驾乘人员,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头盔,确保安全车速,不随意穿插、不闯红灯、不超载、靠右行,并在规定地点规范停车。

  接下来,龙门交警将继续扎实深入推进交通违法大整治。对于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龙门交警将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现场劝导教育,对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通过各大平台予以曝光警示,请广大驾驶人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规。(惠州日报记者黄宇翔 通讯员龙门宣)

编辑:李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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