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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连线化解矛盾 龙门法院持续推进多元解纷

  近日,龙门县人民法院通过网上连线为一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完成调解,化解矛盾。据了解,人民法院正由过去单一的解决纠纷的审判机关,变成多元纠纷化解、链接多元纠纷化解平台、提供多元纠纷解决方案的新时代审判机关,越来越多的案件可以通过多元解纷的方式进行妥善解决。

  记者从龙门县人民法院(简称“龙门法院”)获悉,原告李某与被告魏某于1997年自由恋爱相识,两人于1998年结婚,婚后育有两女。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较弱,生活环境与生活习惯的不同,使得两人的婚姻感情渐渐产生裂痕。

  2021年2月,李某向龙门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立案庭程序分流员通过向当事人耐心介绍诉前调解的便捷性、高效性,并征得李某同意后,根据龙门法院与龙门县妇联(简称“妇联”)建立的诉调对接机制,将该案流转委派到妇联进行调解。经妇联调解员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但由于魏某在梅州照顾生病的母亲,一直无法来到龙门进行调解。后经龙门法院法官、司法惠民工作团队与妇联调解员、双方当事人沟通,决定依托“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粤公正”小程序进行线上调解。

  案件双方当事人依托“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粤公正”小程序进行线上调解。

  近日,妇联工作人员与李某一同来到了龙门法院网络调解室,魏某也在龙门法院工作人员耐心指导下进入网上调解室。在长达两个小时的在线调解过程中,案件承办法官、司法惠民团队工作人员、妇联工作人员均认为双方仍有感情基础,只是由于魏某性格内敛、不善言辞,造成双方积攒了很多误会。针对这样的状况,法官与调解人员耐心给李某、魏某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以及今后改正的方向。最终,魏某承诺在母亲身体康复后会回到龙门与李某当面进行沟通,争取将双方的感情延续下去,共同把家庭经营好。李某也当场表示愿意撤回起诉,与魏某重修旧好。

  据介绍,自立案登记制实行以来,龙门县人民法院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基础上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积极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对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且可以调解的案件,在征询当事人意见后,于立案前先行委派给与法院签订诉调对接机制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

  同时,龙门县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的领导,积极融入龙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3+N”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各界“N”种资源和力量的辅助作用。通过与有关部门、社会组织诉前联调的形式,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同时融合在线调解、在线申请司法确认等功能,既突破时间、地域限制,又可将矛盾纠纷及时稳妥地化解。调解的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纠纷解决方式。

  多元解纷机制的不断完善,让“不敢到法院打官司”“不知道如何打官司”“担心打官司很贵”等群众疑虑的问题有了更好的解决方式。

  自政法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龙门县人民法院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一站、集约、集成、在线、融合”五个关键词,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智慧精准、低成本、多样化、一站式的诉讼服务。今后,该院将根据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加大对非诉讼解纷力量的法律指引、类案指导,进一步完善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流程,切实发挥司法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方面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在线多元解纷工作,继续做好与有关部门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发挥平台效应,为群众提供更多元的解纷服务。

  惠州报业全媒体记者黄宇翔 卢泓宇 通讯员欧俊君

编辑:张海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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