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惠州新闻网->县区->县区公告
 
大亚湾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办公室雇员公告
 
发表时间:2007-08-14 09:41:00  来源: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队伍,现面向全国招聘普通雇员2名。
    一、招聘职数和专业
    汉语言文学或新闻专业1名。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学、工程管理或土木工程专业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综合协调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系统。
    (四)专业对口,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时间:2007年8月13—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地点:广东省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6楼B601室。
    (三)要求:
    1、对本地考生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1寸同底近期免冠彩照2张。
    2、外地考生报名时可以通过传真形式将毕业证、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电传至0752—5562151。参加考试时将毕业证、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同底近期免冠彩照2张交宣教办人秘科审核。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按每个职位3名以上竞聘者进入开考程序,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依据笔试成绩按计划招考职位数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分数相同人员一并入围。
    (二)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五、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公示
    参加招聘考试人员的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大亚湾开发区网(hppt://www.dayawan.gov.cn)公示。
    六、体检和政审
    拟录用人员的体检由公开招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招聘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政审工作由区创建办具体负责。
    七、录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对象,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期1年,在聘期间表现良好、业绩突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续签聘用合同。
    八、待遇
    按照区人事局及财政局制定的标准执行。
    九、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局、宣教办公室保留解释权。
    联系人:许惠达
    咨询电话:0752-5562160
    0752-5562167
    二○○七年八月十三日
 
 
惠州新闻网版权所有  咨询电话:2831859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文华一路惠州日报社电讯技术部 网站设计:阿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