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区卫生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推进我区卫生事业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惠州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
一、招聘职位: 本次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共9名(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本次招聘面向全国。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二)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条件。 (三)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71年9月30日后出生),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61年9月30日后出生),中级职称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66年9月30日后出生);乡镇级医院中级职称42周岁以下(含42周岁,1964年9月30日后出生)。 (四)区人民医院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功能科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霞涌、西区医院的医疗专业可放宽至大专毕业,功能科和护理专业可放宽至中专毕业。 (五)具有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应届毕业生除外)。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二)报名时间:2006年11月27日~12月1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大亚湾区宣教办 (三)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已婚人员提供计划生育材料。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每位报名者限报1间医院的1个职位。 五、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六、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及本人志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 七、录用 体检合格者为确定录用人员,在用人医院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者即日起录用。录用分试用期和聘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享受与用人单位同类同岗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大亚湾区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00六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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