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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验证通知
 
发表时间:2008-03-25 09:41:00  来源:
 

市各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从每年4月1日至6月25日对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不含机关离退休干部)进行每年一次的领取养老金资格验证。对有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统一由单位上报名册;无单位的,由本人带身份证到指定代发机构网点或社保部门相关经办窗口进行登记;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办理(带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出具近期的医院相关证明);异地居住的,由居住地社保部门提供证明。各县(区)的离退休人员仍按当地的操作办法进行验证。对逾期没有进行验证的离退休人员,7月起将按规定暂停发放养老金直至通过验证。详情可通过电话咨询或惠州社保网查询:0752-2789232、网址:gdhzsi.gov.cn。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市劳动保障大楼三楼养老失业待遇核发科(市技工学校旁),邮政编码:516003。


  特此通知

 

    注:市直离退休人员验证登记点:工行代发养老金指定验证网点请前往市工商行惠南支行(下埔南二街一巷2号)或市工商行下角新和分理处(下角供电局旁)。邮政代发养老金指定验证网点请前往城区内各邮政储蓄网点。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0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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