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亚湾区的开发建设一直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以及省、市的高度重视,从1990年至今的18年时间里,先后有近百位中央和省部级领导同志亲临大亚湾视察,或亲自见证大项目的有关签字仪式。为加强对重大活动档案的管理,确保重大活动档案的齐全完整与安全,发挥重大活动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广东省档案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重大活动图片、音像资料。
一、征集范围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大亚湾区的公务活动。 (二)党和国家领导同志见证大项目有关签字仪式的图片。 (三)国家有关部委以及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在大亚湾区的重要公务活动。 (四)中央、省、部级领导给大亚湾区的贺辞、题词手迹。 (五)国内外知名人士在大亚湾区参加的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六)其他能反映、体现大亚湾区辉煌成就的风光图片。
二、征集资料要求 (一)图片 1.图片作品可采用传统或数码相机拍摄,黑白、彩色均可; 2.单幅照片一律扩为7英寸,数码照片原始电子文件须符合此冲扩要求; 3.凡经后期处理的数码照片必须注明; 4.照片不得装裱,要在背面附上标签,注明单位、作者,并附拍摄时间、地点等文字说明以及通讯方式; 5.征集作品均不退稿,请应征作者保留好原始底片或数码文件,并在送征作品时一并提供数码文件。
(二)音像资料 1.报送的音像资料,要注明资料的内容、形成的时间、地点、制成单位和报送单位; 2.报送的音像带应当是可以转录的BETACAM带、DVCPRO带、DV带及其他规格的录相带; 3.报送的音像资料要图像清晰、声音清楚、保管完好。
三、征集办法 (一)征集办法有移交、捐赠、征购等形式。 (二)区管委会对捐赠珍贵史料者,将发给捐赠荣誉证书;对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凡向区管委会移交、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
欢迎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积极移交、捐赠档案资料,并于4月10日前来函、来电与大亚湾区两委办综合信息科联系,欢迎社会各界提供收集档案资料线索。
联系地址:区管委会行政办公大楼B412(区两委办综合信息科) 联系人:林彰永、陈虎 联系电话:5562006。
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