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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2008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发表时间:2008-03-06 10:19:00  来源:
 

    我市决定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简要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公开招考(乡镇机关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非广东生源(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18至35周岁(1973年3月1日至1990年2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须具备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

    4.具备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报名办法

    我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2008年应届毕业生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于2008年3月15日至16日9时至16时30分到惠州市江北体育馆A馆报名。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要求的职位。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时间:2008年3月30日。

    (二)面试。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统一命题。面试时间全省统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各招考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

    五、录取。

    体检、考察合格的,通过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具体的报考资格、条件、程序等,请登陆惠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uizhou.gov.cn)或报名现场查询。

    本公告由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惠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2-2814139(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惠州市各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表》

    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 
    惠州市人事局    
    二○○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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