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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杜绝车窗抛物 守护流动风景线

  交通是城市文明的窗口,车窗文明是城市交通文明的一道流动风景线。10月20日,《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在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和文明出行方面,《条例》提出,驾驶车辆时,不向窗外抛物、吐痰。杜绝车窗抛物,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出行环境,才能守住交通文明的靓丽风景线。

  走访

  市民建议车内自备垃圾桶做到垃圾不落地

  晨光中,上班族开启了忙碌的一天,驾车行驶在城市道路上,路面干净整洁,让人心情舒畅。在市区江北一条道路边,记者看到,有车主将车停靠在路边,匆忙享用完早餐后,下车把纸袋、饮料瓶等扔到垃圾桶里。

  道路边,环卫工人正在清扫地面的落花、落叶等。不少环卫工人表示,随着文明素质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很多市民都能自觉做到不往车窗外扔垃圾、吐痰。

  “大家都应该做到将心比心,杜绝车窗抛物,避免增加环卫工人清扫道路的负担,城市环境也会更加优美。”市民张女士说。

  “我们从小就教育孩子,马路可不是垃圾场,矿泉水瓶、纸巾、果皮、果核、食品包装袋等垃圾不能往车窗外扔,要等下车后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让垃圾也能‘回家’。”市民叶女士说,文明要从娃娃抓起,要让孩子从小就树立社会公德意识。

  在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和文明出行方面,《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出,驾驶车辆时,不向窗外抛物、吐痰。“有了《条例》从法律层面进行规范和约束,相信大家都会更注意自己的行为,不给城市环境‘抹黑’。”市民小李建议,大家最好都能在车内备好垃圾袋或迷你垃圾桶,自觉做到垃圾不落地。如果发现自己的亲友或他人有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应该及时制止,做好劝导和引导。

  监督

  发现车窗抛物行为可向交警举报

  车窗抛物,不仅影响城市文明形象,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惠州交警指出,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往车外抛出物品的小动作极易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在正常的车距下,前车车窗抛物很有可能会砸到后车,给后车带来不必要的损伤。而突如其来的“不明物”,很容易使后车车主惊慌失措而紧急制动,更易引发交通事故。另外,无论是城市道路还是高速公路,面对掉落的垃圾,环卫工人常常要提着清洁工具在车流中与飞驰的汽车擦肩而过,十分危险。

  据了解,车窗抛物属于妨碍驾驶人安全驾驶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可依法对司机记2分罚款100元,对乘客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为了形成大众监督的良好氛围,惠州交警介绍,市民可充分利用车载行车记录仪或手机等电子设备,如发现车窗抛物等影响安全行驶的行为,可向辖区交警中队或选择“惠州交警”微信、微博、抖音等任一方式进行举报。对于群众举报的不文明的违法车辆,惠州交警将对其进行传唤约谈,依照相应法规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惠州日报记者陈春惠

编辑:张清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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