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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惠州市转办第十二批案件

    2021年9月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二批信访举报案件12宗,其中惠城区3宗、惠阳区3宗、惠东县1宗、博罗县2宗、龙门县2宗、仲恺区1宗,主要涉及大气、水、噪声等污染情况。上述信访举报件已交办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截至9月8日,我市共接收案件12批共108宗,其中惠城区16宗,惠阳区25宗,惠东县19宗,博罗县31宗,龙门县7宗,仲恺区6宗,大亚湾区5宗,其中有1宗为仲恺区和惠东县共办案件。
编辑:郑惠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