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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王先生有建筑面积80平方米住宅欲出售,市场价为7000元/平方米,即房屋成交价为56万元。产权证下发日期为2003年7月8日。属于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那么王先生交易这套房子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个人销售未满五年的住宅
■营业税:该房属于销售居住时间在五年内的房屋,需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为:经确认的成交金额×5.5%。此房屋销售要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为:560000×5.5%=30800元
■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住房应按2%征收个人所得税。此房屋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60000×2%=11200元
■土地增值税:个人销售住房应按1%征收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应征收土地增值税。此房屋销售行为属于个人销售普通住宅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房款总额(成交价)的0.5‰此房屋要缴纳的印花税为:560000×0.5‰=280元
■堤围费:房款总额(成交价)的1‰此房屋要缴纳的堤围费为:560000×1‰=560元
■共需缴纳的税费用为:30800+11200+280+560=42840元
个人销售居住满五年的住宅
■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堤围费征免规定与销售未满五年的住宅规定一致。
■营业税:普通住宅可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宅可凭购置发票差额征收营业税及其附件。
非普通住宅居住超过5年,假如王先生购置该住房时支付了50万元,并取得了50万元的发票,现在再销售,可凭销售发票,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按销售金额减去购置价格计征营业税。要缴交的营业税及其附加为:(560000-500000)×5.5%=3300元
■个人所得税:假如该普通住宅居住满五年后销售,并且是惟一生活用房,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假设王先生该住房属于超过五年普通住宅并是惟一生活用房,可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仅需缴纳印花税、堤围费。
假设王先生该住房属于超过五年非普通住宅并是惟一生活用房,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凭发票差额计征营业税及其附加;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堤围费。
个人销售住宅以外不动产
假设王先生销售的不动产属于非住宅,成交价为50万元,那么王先生交易这些不动产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营业税:按所销售不动产成交价的5.5%征收营业税及其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500000×5.5%=27500元
如王先生购置该不动产时支付了40万元,并取得40万元发票,可凭发票抵减营业税计 税金额,应交营业税及附加:(500000-400000)×5.5%=5500元
■个人所得税:按所销售不动产成交价的3.3%征收个人所得税:500000×3.3%=16500元
■土地增值税:按所销售不动产成交价的1%征收土地增值税:500000×1%=5000元
■印花税:按所销售不动产成交价的0.5‰此房屋要缴纳的印花税为:500000×0.5‰=2500元
■堤围费:按所销售不动产成交价的1‰此房屋要缴纳的堤围费为:500000×1‰=500元
■共需缴纳的税费用为:27500+16500+5000+2500+500=52000元
(本版文字除署名外均由市地税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