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市物价局在本报推出一个专版,刊登了《惠州市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及有关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和《惠州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该两份《意见稿》是在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的基础上,结合惠州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9月14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市物价局和惠城区物价局联合惠州市目前规模大、实力强、较有影响力的十多家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就物业收费等一系列问题召开了一个座谈会,以听取物业公司对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认为,这样做有利于定费标准的透明、民主和科学。他还表示《意见稿》施行后,将使惠州市的物业管理收费具体化,透明化。使得物业公司的收费有规可依,有据可查。这样可望减少物业公司乱收费的行为,而且即使物业公司和居民就收费发生了争议,也会容易得到解决。
《意见稿》见报后的十多天里,市物价局共收到电子邮件和书信20多封,电话20多个。也物业管理公司以向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反映了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看法。TCL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赵建国认为,只有规范收费,才能减少乱收费现象的出现。对一些具体的收费问题,某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意见稿》一定要规定详细,如公用水电和二次供水等费用问题。物业公司不愿承担额外费用,而居民也不愿分摊,这样就产生了矛盾。所以,《意见稿》必须考虑周详。
一位搞理论研究的公务员认为,物业管理费不是越便宜越好,而是要与物业管理的成本和质量相符。所以《意见稿》对规范物业收费指导作用,将会使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与其收费相符合。市民李先生在电子邮件中说,出台《意见稿》体现了政府对物业服务乱收费现象的关注,但重要的是施行后,要严格监督,确保物业公司遵守。这样才能解决乱收费。
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旦《意见稿》修改完毕并经通过后,将加大宣传和执行力度,真正做到物业服务收费有规可依,执行必严。而且,政府会组织相关部门对物业公司的收费进行严格的监管,一旦发现有物业公司违反政府规定,必将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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