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位于市区马庄路的竹树新村召开业主大会,投票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但是,投票刚刚结束,便有业主在众目睽睽之下上前砸毁票箱,并撕毁选票,致使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中途“流产”。竹树新村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于3年前从物业公司手中接过物业管理权实行自主管理的。3年来引出的诸多矛盾发人深思: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究竟谁当“管家”更合适?
我市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成立
竹树新村是隆生企业于1990年投资开发的小区,占地面积2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居住户数300多户。上个世纪90年代初,麦地片还没有成立居委会,麦地派出所也还没成立,竹树新村只能靠南坛居委会协助管理。当时麦地一带治安较混乱,一些业主买了房子也不敢搬进去住。隆生企业向市政府打报告说明实情,提出组建竹树新村管理处对小区进行管理,得到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据了解,这是我市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它对我市小区管理有着示范性的作用。以前的开发商建了房子卖完就完成了使命,竹树新村物业管理却做到了让住户长住久安,管理处也可从中受益。
管理处成立后,在小区主要通道设立了治安岗亭,招聘专业保安人员对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并不断完善公共设施,小区管理很快由乱到治。竹树新村的管理模式,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和大力推广。
业主委员会自主管理小区
2001年3月,竹树新村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不久,由业主委员会做主,辞退了隆生企业组建的物业管理公司———竹树新村管理处,由业主委员会自主对小区进行管理。竹树新村很快就成立了业主管理服务中心,由业主委员会的一名委员主管小区管理工作。
业主委员会为什么要辞退物业管理公司自主管理小区?据说是嫌管理费用太高及各种费用太多。业主们担心,若继续让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自己将会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辞退物业管理公司后,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们向业主们承诺:由业主自主管理,管理费、路灯费等都要比原来有较大幅度下降。据业主们介绍,业主委员会收回物业管理权3年,收取的各项费用确实是减少了,每月的管理费由原来的30元降到25元,路灯费由4元降到2元。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称:业主委员会成立3年,为每位业主减少经济负担422元,还兴建了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和保安亭,小区维修基金也由原来的0元增加到16万元。
费用下降了,但问题也接踵而至。先是利益问题导致业主委员会委员内部分化,冲突愈演愈烈。业主的意见也越来越多,有的说财务管理不规范,有的说管理水平下降,有的业主干脆拒绝交纳各种费用,以致业主委员会不得不贴出通告催缴欠费。发展到最后,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都无法正常举行,小区管理陷入僵局。
小区物业该由谁管
按照目前的管理模式,绝大多数小区都是由物业公司管理,由业主自主管理的极少。国务院2003年6月8日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业主委员会有权决定聘请哪家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但不能自主管理小区。因为业主委员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专业的物业公司要有经营许可证,要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有注册资金,此外,对人员培训、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平都有严格的要求,所有这些条件,竹树新村自行设立的业主管理服务中心都不具备。
从竹树新村业主委员会自主管理小区3年的实践来看,撇开资质问题不说,由业主委员会自主管理小区依然存在诸多自身无法克服的弊端。业主委员会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无人对小区的管理实行有效的监督,久而久之,问题就暴露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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