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建设厅获悉,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广东省将加快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009年至2011年每年投入约60亿元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
根据规划,2009年至2011年,广东省每年投入2亿元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补助;每年全省将投入30多亿元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新建、改建廉租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解决3万多户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的住房困难;每年投入30亿元左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解决2万多户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此外,广东省还将建立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用于解决不符合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范围且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平均工资水平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人群的过渡性居住需求。
广东省建设厅还表示,在执行国家政策的同时,将会同有关部门适当调整并放宽房地产相关的金融、税收、土地政策,如调整第二套住房标准、缩短住房转让免征营业税年限、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贷款额度等,促进住房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