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今年3月12日起施行的《惠州市广场舞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将进一步引导群众健身,完善基层社会治理,让广场舞真正与群众生活和谐共舞。
作为一项简便易行的健身运动,广场舞逐渐成为全民健身活动。我市广场舞爱好者众多,群体涵盖老、中、青三代,一个社区就有不同年龄阶层、不同风格的跳舞队。同时,因跳广场舞而产生的场地占用、交通阻塞、噪声扰民等问题,又容易给一些市民的日常生活带来困扰。
身体要锻炼好,生活要减困扰。我市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就是引导广场舞爱好者健身娱乐的同时强化自律,推动全民健身向纵深发展,让广场舞真正“舞”出健康、快乐、和谐,展现更多生活之美。相关部门要压实责任、强化联动,联手做好广场舞活动管理工作,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为基层群众和谐美好生活不断增加正能量。
广场舞活动爱好者也要增强规矩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噪声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定,自觉对照广场舞管理最新规章制度,避免因跳舞健身而给他人带来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