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惠州市交通局获悉,目前,国家交通部颁发的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已在执行之中。新《规定》的正式实施,将逐渐规范汽修市场的经营秩序,给车主带来了更多利好消息。
据了解,新《规定》中,对汽车维修配件价格、工时费收取标准和质量保证期等作了明确规定。如《规定》明确指出,机动车维修将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范围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而同时承修方在3天内不能证明车辆的病症来自非维修原因,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必须尽快无偿返修。同时,针对目前市场上部分汽车维修收费不透明的现状,新《规定》要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必须把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明码标价。车主结账时一定要向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索要正规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修理方如不提供,修车者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另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据了解,惠州市交通管理部门将联合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同时,交通管理部门提醒消费者,汽车拥有者亟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把维修工作交给有资质的维修企业来做。对于正规的具备资质的维修企业来说,在修理程序、设备和人员方面均有充分的保证。选择汽车修理厂时,首先要看是否有交通主管部门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发的营业执照(汽车维修人员还应有资质等级证书)。“三证”齐全,缺一莫入。
文/ 本报记者邓北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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