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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人员档案实行三级管理
 
发表时间:2008-12-03 11:24:00  来源:惠州日报
 
    本报讯 (东江时报记者侯县军 通讯员何胜娟)惠阳区将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线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化管理低保人员档案,实现“应保尽保,应保才保”。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在档案管理办法出台前,相关部门对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不完善,出现了应保未保或者不符合低保条件却获得低保的情况。最低生活保障线档案管理分3个级别:村(居)民委员会级、镇(街道办)级和区民政局级保存档案,做到低保对象档案清晰明了,有依有据。根据最低生活保障线档案管理办法,区民政局将开展入户调查,规范家庭收入计算,对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口、收入等实时信息实施规范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应保才保”的管理目标。区民政局将把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线人员的档案输入电脑,由省民政厅和财政厅审核,符合条件的才发放低保金。

    据悉,截至今年11月,全区列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有6672人,城镇、农村每人每月低保金标准分别为258元和2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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